12月10日,当事人王某来到伊春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锦旗送到王晓宏法官手中,并说道:“感谢伊春区法院,感谢王法官,让我的案子得到公正的判决。”
这是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本院受理后于2017年12月12日作民事判决。被告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21日作出民事裁定,发回伊春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本院立案后,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依法做出公正判决。
“真心感谢,感谢法院,感谢王法官,为我的案子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王某对法院的公正为民的审判一再表示感谢。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法官办案的认可,也是对伊春区人民法院的鞭策,副院长黄瑛琳表示,我院将继续践行“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诺言,认真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