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回真金白银是执行干警的职责和任务,查清查实被执行人名下的每一项财产更是执行干警的使命,只有厘清、固定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才能有效采取执行措施、运用执行手段,使被执行人的财产尽快变现,帮助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到真正的保障。
申请执行人伊春某建筑公司申请执行位于大庆市的某农业发展公司一案,执行标的一百二十余万元,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员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进行网上财产调查,通过网络查控反馈,被执行公司名下无存款、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时进入僵局。
办案人员将该案的案情向执行局长进行了汇报,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长当即决定派出执行小组,到被执行公司所在地大庆市实地调查财产线索。
经过实地调查了解到,被执行公司经营地点是租赁的,被执行公司拟开发的项目,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及规划审批。但项目用地上的围栏及摊铺以及在工地上还没有硬化的碎石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
经向被执行公司所在的开发区管委会了解到,围栏是被执行公司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前违规修建的、碎石也是被执行公司留下的。办案人员当即对该围栏及碎石下达查封裁定,并张贴了查封公告。查封后,立即启动对上述财产的评估程序,并针对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如实申报财产行为,将其拘传至大庆让胡路区法院执行局。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法院依法对其公司碎石、围栏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司法拍卖的程序表示认可。
被执行公司所有的碎石经本院在淘宝网进行公开司法拍卖,一拍成交,本院执行人员现场向买受人交付碎石。从实地调查财产线索到拍卖标的顺利交付,本院执行人员先后5次前往大庆执行。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执行工作从来都不只是纸上谈兵,不只是坐在办公室研读卷宗,更多的是走进执行现场,走访被执行人生活的地方,需要长途跋涉、需要起早贪黑,需要执行干警一往无前的韧劲,这样才能不遗漏任何一条有价值的财产线索,才能为后续的执行措施提供强有力的能量源泉,才能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回每一分有温度的案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