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兴安岭森林密处,有一个景色宜人、风光旖旎的地方——伊春市伊美区。在伊美区人民法院里,有一名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一名执行路上的奋进者,他就是执行法官——王玉明。
今年38岁的他,身材伟岸,豁达干练。自2012年8月在法院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执行局从事执行案件实施工作。2015年和2016年,他曾连续两年被区委组织部授予“优秀公务员”;2017年,他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18年,被市中院评为优秀执行员;2019年,他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嘉奖。一分耕耘就有一分收获,王玉明把自己的心血和汗水洒下这片黑土地,用郑重的承诺履行着铮铮誓言,在执行工作中开辟了一片新的天地。
心里有春天,心花才能怒放;胸中有大海,胸怀才能开阔;腹中有良策,处事才利落;眼睛有炯神,目光才能敏锐;臂膀有力量,出手才有重拳;脚步有节奏,步履才能轻盈。
自最高院开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活动以来,王玉明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疑难、复杂案件上,针对一些难啃的“骨头案”进行重点排查,掌握底数,分门别类进行归纳整理,为做好执行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他还担负着其他办案人员执行裁决类文书的初审工作,为提升执行案件质效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自2016年至2020年4月底,王玉明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10件,执结767件,综合结案率为94.69%,四项核心指标均名列前茅,无违法违纪及超审限案件。
在平凡的岗位上尽职尽责,无需豪言壮语,默默行动会诠释一切。
作为兼任第三党支部书记的王玉明,他始终把对党的忠诚体现在工作和学习上。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执行法官,他能严格要求自己,善于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用自己的思维辨别是非曲直,平时注重党的理论学习,用党的先进思想理论武装自己。他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和院党组中心工作上来。他非常注重政治素养的形成,重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在思想上,政治敏锐性强,党性修养好;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在行动上,他始终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宗旨,认真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目标,坚持以工作需要为标准,把全部精力用于工作上,事事以大局为重,从不计较个人得失。
对待工作要像一颗永不生锈螺丝钉,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
王玉明牢记使命履职责,坚守初心为群众,工作扎实,认真负责,始终保持较高的工作热情,做到了干一行、爱一行、干好一行,成绩突出,始终把自己的追求目标定位在高层次上,自强不息,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受理的黑龙江兴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巴彦县西集镇人民政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5万元。该案涉及的被执行人为镇政府,属于党政机关,且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该案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为2013年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的调解书。被执行人未如期履行全部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后,王玉明立即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未予理睬。他随后与一名干警驱车200公里来到被执行人的驻地,约见了该镇刚刚就任的新镇长。可是新镇长完全是一副新官不理旧账的态度,王玉明严肃地向镇长讲明了利害关系及失信的后果,但因为镇长刚刚就任,连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没有进行变更,即使纳入信用惩戒,惩戒的也是上一任的镇长,对案件难以起到实际效果。结合该案的实际情况及被执行人的身份特点,王玉明在与合议庭达成一致意见后,追加被执行人的上一级主管单位作为被执行人,当追加被执行人的裁定向被执行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县政府送达时,引起了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县政府的负责人当即联系镇政府,由县政府拨款,偿还债务。至此,该案获得了圆满的解决,虽然该案并不复杂,但它开了顺利执行涉党政机关案件的先河。
一个人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境界,从而看得更高、更远,做事也更有效率,这就要求人学会自觉地学习和积极的思考,只要能力提高,对环境变化的适应性加强,就一定能够在人群中居于优势地位。
王玉明就是这样的人,他把自己的满腔热忱融入到执行事业中,一丝不苟,履职尽责。在受理的赵某申请执行沙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为腾退沙某占有使用的赵某的车库,该案看似普通实则不然。因为沙某在租赁赵某车库期间,因为赵某施工引燃车库,将沙某存放在车库内的大量文玩、字画、玛瑙、奇石烧毁,因无法鉴定具体损失尚未得到赔偿。在向被执行人沙某发出执行通知后,沙某情绪异常激动,如果法院强行腾退,将会破坏鉴定检材,致使其得不到赔偿。王玉明一边安抚被执行人的情绪,一边积极了解现场的相关情况。首先到消防队调取了火灾损失情况报告及现场物品清单,但损失物品照片因在委托鉴定过程中保管不善,被遗失了;其次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确定执行方案;最后联系伊春市公证处对腾退物品逐一清点拍照,登记造册。当该同志将详细的执行实施方案告知被执行人沙某后,沙某极为震撼,没想到法院执行局将执行的具体工作做得这么细致,他再也不用担心证据灭失的问题了,并表示一定配合法院腾退。2018年12月26日9时,腾退工作在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参与下,在伊春市公证处的见证下正式开始,直至下午16时结束,共计拍摄现场照片174张,物品逐一登记造册,被执行人自行接收保管,申请执行人接收执行标的。虽然正值寒冬,王玉明和干警们在室外连续工作7个小时,但看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党需要一个和谐稳定的执政环境,百姓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祥和的美丽家园。法律人责无旁贷,当我们成为法官、宣读誓言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告诉了自己,唯有用一份忠诚才能擎起司法公正的那一片蓝天。
2019年8月,王玉明受理的108件涉及罚金、退赔的财产刑执行案件,上述案件中有近一半的被执行人正在服刑,通过从看守所调取的资料显示,近60名被执行人分布在省内十余所监狱中,虽然被执行人在监狱服刑,但其有权利收悉执行的相关事宜。自此他开启了监狱“送达之旅”,由于监狱服刑人员作息时间特殊,为了不耽误正常的送达工作,王玉明每天7点钟就从驻地出发赶往送达监狱,历时20天,共驱车5000余公里,辗转省内17所监狱对54名正在服刑的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在送达过程提审了被执行人,既询问其是否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缴纳罚金和退赔被害人的义务,又向被执行人告知了相关法律政策和信用惩戒的相关后果,有的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后经监狱同意和家人取得了联系,家人及时向法院缴纳了罚金,通过此次监狱送达,陆续执行到位罚金20余万,结案10余件。
王玉明一直用艰辛演绎着责任与担当,践行着自己的使命。自从到执行局工作以来,他办结的案件数量、结案率、有效执结率和执行和解率均名列执行局的前茅,无一起超审限案件,无一起违法违纪案件。他常说的一句话:我们执行的每一案件,虽然很普通,但是对当事人来说可能是一辈子的事,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就诉讼一次,一旦处理不当,不但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人民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
时光匆匆流逝过,平平淡淡才是真。忍耐任由风雨过,守得云开见日明。
王玉明始终把廉洁公正作为自己工作的首要准则,在工作中,他勤勤恳恳地为当事人执行案件,心里没有一丝的私心杂念;在生活中,他追求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坚决抵制不良习惯,培养自己良好的生活情趣。时刻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为座右铭,自觉地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牢记前车之鉴,时刻警醒自己,做到了警钟长鸣。能够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做到了清政廉洁,两袖清风,做到了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执行。
坚韧是成功的一大要素,只要在门上敲得够久、够大声,终会把人唤醒的。“自己做得怎么样,让别人来评价。”这是王玉明常说的一句话,他就是这样一个事事都做到努力进取、不轻言放弃的人。他优异的工作业绩赢得了领导的赞赏,同事的认可、当事人的好评。他在平凡的执行工作岗位上奏出了壮丽的乐章,向党和人民递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