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建设制度

发布时间:2020-06-23 09:04:25


    一是发挥党建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形成“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的全覆盖党组织格局,鼓励工作业务关联性强的支部之间开放组织生活,提供学习平台,定期组织主题论坛,明确党建工作任务等做法突出强调组织建设和政治引领功能,以党建的政治功能引领助推法院的职业化建设,增强法官队伍的职业归属感和凝聚力,确保司法职能正确履行,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是建立灵活的组织运行机制。要健全法院党组织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扩大普通党员干警的参与度,加大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充分运用各党支部运行机制的灵活性,通过赋予权利、鼓励创新,发挥党支部接近审判执行一线、了解党员实况、掌握突破重点优势,进一步扩展党建工作的覆盖范围。

    三是增强活力促进党建创新。要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大力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鼓励和组织党员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和各项业务培训,努力培养让党和群众放心满意的党员干部队伍;注重发挥先进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培养、宣传、关爱先进,努力形成以党员干警为主体,广大干警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通过充实文化设施,搭建活动平台,组织文体活动,扩展传播渠道,用先进的文化影响干警,激发斗志,奋发精神,强化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是以制度创新促进党建工作。要完善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制订和完备党建工作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减少工作的随意性;要科学设置党支部,切实把各个党支部建在业务庭室上,作用发挥在业务庭室上,全面扩大党组织的辐射能力;要合理设计,建立联系群众与服务群众制度、党员干警教育管理与保障服务制度等基本制度。

    五是以党建促进理论学习。各支部要以制度落实和素质提高为抓手,定期开展政治学习,组织党员“传帮带”、非党员“跟学练”,以团队管理为依托,坚持思想上引领、工作上指导、作风上培养、生活上关心,不断提高支部所在庭室全体干警的综合能力。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