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午九时,在执行局长姜腾阳一声令下后,伊美区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干警共17人集结出发,前往位于伊美区朝阳办事处建林街13组的厂房进行强制交付。

此次执行强制交付共出动警车三辆,全程视频连线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局长坐镇指挥中心全程指挥,无人机全方位航拍录像腾退过程,辖区派出所、办事处、公证处和房屋测绘公司等多个单位配合此次执行行动。
该案申请执行人是伊美区人民政府,申请人依据已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被执行人曹某某将其双方协议约定的厂房交付给申请人,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未将厂房倒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在履行期限内被执行人未履行交付义务,执行办案法官多次传询被执行人曹某某到法院询问未倒出缘由并耐心做工作,但被执行人仍一直未自动履行交付厂房义务。

因申请人现急需使用上述需腾退的厂房进行重新规划、建设,为依法维护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伊美区法院执行局在厂房张贴限期腾退公告后,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制定了内容详细的强制腾退执行预案。腾退当天,在房屋测绘公司测绘完毕、确认面积并出具测绘书后,法院将厂房交付给申请人,申请人的代理律师在执行交付笔录上签字确认,公证处对测绘和交付过程现场公证。至此,申请人伊美区人民政府顺利接收执行标的厂房。
伊美区法院执行局始终如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下一步伊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提升法院执行工作质效,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