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规章制度建设。要研究制订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和庭审秩序、加强行政后勤管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从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参会制度、财务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落实每天上班刷脸、有事请销假、周三下午学习日、支出规范化等措施。
二是成立专门考评小组。要成立专门考评小组,加强制度落实的督导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苗头,定期通报,对违反制度者通报批评、扣发补贴、警示谈话等。
三是制订全面考核办法。要根据工作实际制订全面细致的考核办法,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相结合,准确反映法官个人素质、审判技能和工作业绩;在考核评估的基础上,对干警实行分类动态管理,作为岗位调整、职级升降、职务任免的主要依据。
四是建立规范制度体系。要建立以审判执行为中心、队伍管理为基础、司法行政管理为保障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实现由“人管人”向“制度管人”转变,“他律”向“自律”转变,“短期效应”向“长效机制”的转变。
五是查找问题补齐短板。要围绕纪律、作风建设,认真查找思想层面存在的问题,查找制度和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领导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要以完善制度为着力点,形成“无缝隙”管理机制,加深全院干警对“五个严禁”、“五条禁令”的认识,让干警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