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

发布时间:2021-03-18 09:32:56


1.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三大意义”是什么?

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新时代政法战线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

2.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对象范围是什么?

答:参加人员包括市(州)、区(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全体在编在职干部干警。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参加学习教育和查纠整改,违纪违法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四项任务”是什么?

答: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提升能力素质。

4.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三大主题”是什么?

答: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

5.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三个环节”是什么?

答:学习教育环节:突出专题学习、警示教育,达到强化固本培元、增强政治自觉之目的。

    查纠问题环节:突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达到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之目的。

    整改总结环节:突出整改提升、总结评估,达到整改到位、建章立制之目的。

6.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学习教育环节“三项教育”是什么?

答: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

7.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五个过硬”是什么?

答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8.问学习教育环节“三看”是什么?

答:一看“三项教育”是否都开展;

    二看政法干警学习教育参与率是否达标;

    三看学习教育成果有没有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对达不到预期效果的,要进行“补课”。要本着 简便易行原则,制定评估标准。

9.问:查纠整改环节“五查”是什么?

答: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

    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

    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

    五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查纠整改环节结束后,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要召开党组(党委)扩大会通报整治情况,班子成员对整治效果作出承诺。

10.问:总结评估“六评是什么?

答:一评地方领导小组主体责任、政法各单位直接责任是否全面落实;

    二评教育整顿全流程、全环节的目标任务是否全面完成;

    三评政法队伍政治生态是否进一步优化;

    四评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制度机制是否进一步完善;

    五评是否向上级机关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六评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是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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