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伊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及书记员驱车前往当事人家中,现场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原、被告在法官的见证下达成调解协议,暖心高效地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真正把司法为民工作落在了实处。
案情回顾
这是一起原告宋某诉被告宋某申、刘某芹、宋某、宋某的法定继承纠纷案,原告宋某向法院请求判决在被继承人宋某林名下坐落于伊美区某小区的房屋由原告继承,归原告所有。
经法院调查了解,被告宋某申已经年过九旬,行动不便,加之天寒路滑,如若到庭调解,势必会为老人带来诸多不便。在得知这一特殊情况后,伊美区法院法官当即决定开辟快捷诉讼服务绿色通道,送法上门。
法官调解
在征得原告和其他被告的同意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被告宋某申家中进行调解,用实际行动减少当事人诉累。
法官认真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动向和诉请,通过情、理、法的沟通交流,准确掌握当事人意愿,耐心细致地解答了双方的疑惑并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阐释说明。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分别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调解结果,4名被告自愿放弃继承权,宋某林的房产由原告宋某继承。
这是伊美区人民法院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运用上门立、审快捷诉讼服务的又一成功案例。
近年来,伊美区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畅通司法便民渠道,对特殊困难群众开辟“绿色渠道”,主动上门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路、少等一分钟、少误一天工、少花一分钱,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