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把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伊美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突出问题抓起,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办理李某某诉郭某某、蒋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时,考虑到双方系邻居,若生硬进行判决,将会给邻里关系带来长久的破坏,伊美区法院行政庭干警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维护邻里和谐。
案情回顾
2020年7月,三楼住户李某发现自家客厅顶部渗水,多次与四楼郭某某、五楼姜某某进行沟通,二人均表示与自家无关。原告又找到居委会、派出所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将郭某某、蒋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并赔偿因漏水造成的经济损失。
虽然这起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并不难判决,但是一纸判决后能否让双方定纷止争,能否导致邻里关系破裂,这是该案承办法官始终关注的问题。承办法官当即立断,决定前往现场勘察和调解。
行政庭干警先后前往原被告家中看漏水情况,并结合现场勘察情况,从情、理、法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双方表示会配合法院解决问题,相互理解,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同时对法院真心为群众解决问题的态度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