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伊美区人民法院:擦亮“窗口”树形象 诉讼服务再出发 发布时间:2022-03-28 14:30:31
伊美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立足“功能更齐全、服务更贴心、解纷更高效”工作标准,积极推行七项举措加强诉讼窗口建设,树立服务新形象。
一、完善立案窗口制度。严格执行立案庭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提前到岗十分钟”制度,要求窗口干警提前十分钟上岗,遇到开会等情形,必须保证至少一名干警在岗,杜绝只见窗口不见人员的现象。
二、加强干警作风建设。干警要规范着装,用文明用语耐心细致接待当事人,避免冷、横、硬、推的现象发生,始终以高度的服务热情,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让当事人从诉讼的第一步就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三、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及时更新电子显示屏内容,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在引导诉讼、展示法官形象方面的作用;窗口干警要熟练掌握叫号机、查询机、文书打印机等诉服器的相关操作流程,满足当事人的需求。

四、强化导诉服务功能。为帮助当事人解决其在立案、信访、案件情况查询中遇到的问题,立案庭从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出发,设置导诉台,配备电脑及打印机,同时配备专职导诉员,对前来立案和咨询的当事人在诉讼文书书写、立案材料准备、诉讼证据提供等方面给予指导。
五、严格落实“五不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诉讼服务窗口行为,对窗口干警做出“五不准”要求:不准迟到、早退、串岗,不准吃零食,不准玩游戏,不准看手机,不准怠慢、刁难当事人。
六、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经审查诉讼材料欠缺、诉状内容和形式不符合规定需要补充、修改的,要书面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事项,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七、做好告知和释明工作。利用电子屏播放小额诉讼程序指南,并向当事人发放《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明确告知诉讼风险,做好法律释明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同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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