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诉讼当事人虽然赢了官司,得到的却是一张“法律白条”。这张“法律白条”为何如此难以兑现?往往是因为败诉方提前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让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无法实现,让胜讼当事人的获得感、满意度大打折扣。
为深入贯彻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部署,伊美区法院变被动为主动,执行干警走上街头,将印制好的诉讼保全明白卡发放到群众手中。
与金融企业进行座谈,集中宣讲财产保全对于金融机构在诉讼过程中的利弊,提供金融企业诉讼案件的保全比例。
在诉讼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向诉讼当事人介绍财产保全的重要性,积极引导当事人对小标的财产案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多部门形成合力,对于诉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审查部门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对于不要求提供担保案件,免于担保;对于需要提供担保的降低担保财产的比例,从而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对于申请保全人书面申请网络查控被保全人财产的保全案件移送执行局进行查控,对于查控到的财产,执行局能够网上冻结立即进行网上冻结,不能网上冻结的第一时间进行线下冻结。
通过多措并举,伊美区法院大幅提升了财产保全案件的占比,部分案件因为保全成功,被保全人在诉讼过程中主动向申请人履行了义务,案件不用开庭就结案了。部分案件因为有保全财产,案件移送执行后也在短期内得到了执结。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升了诉讼当事人的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