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老师在《圆圈正义》一书中,把正义比做圆圈,现实生活中,我们无论用什么仪器都无法画出一个真正完美的圆。“圆”这个概念是客观存在的,而正义就像是这个客观存在的圆圈,是法律人永远的追求。书中用大量的经典案例回答了关于正义、道德、法律的问题,深入浅出,看似枯燥的法律知识也写得富有哲理。
这本书里遇到了一些我未见过、更未深入思考过的问题,书中提到的热门案件,罗老师也站在法律和道德的角度上对这些案件进行了分析,让我看到了如何理性认识这些案件,拓宽了思考问题的角度。
合上书的时候,我不禁思考两个问题:
一是书中提到的“读书的意义”。总会有人问,读书的意义是什么?我很喜欢罗翔老师的一个比喻“看书其实就相当于用竹篮打水,或许最后你打上来的什么都没有我,但至少在你把竹篮一次次的放进水里的这个时候,竹篮会被流水清洗”。我觉得这个比喻很是恰当,在读书的这个过程中,你会感受到平静,你会经过洗涤,你会找到自己内心的方向,然后一次次调整自己的前进轨迹。
二是我为什么要学习法律。我进入法院工作的初心,是因为我喜爱法律,在别人眼里枯燥晦涩的法条,在我眼里是一个又一个生动的案例。我眼中的法律是一条线,是那些无钱、无权、无势又无辜的人们保护自己的最后一道屏障,而我想要成为一个守护这个屏障的人。如罗翔老师所说,“圆”客观上无法真正实现,但是把圆画的最接近“圆”却是我们永恒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