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适应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充分发挥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针对本辖区物业纠纷特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法治引领原则:所有调解活动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确保调解协议内容合法、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诉调协同原则:完善“诉前分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递进式解纷路径,强化诉调对接机制的法律效力和程序保障。
3.分类施策原则:根据纠纷类型(如欠费、服务质量、合同解除、公共收益、违规搭建等)和难易程度,精准匹配解纷资源和方式。
4.专业高效原则: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优势,提升调解的成功率和公信力。
5.科技赋能原则:深度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动纠纷化解从“线下跑”向“网上办”、“掌上办”转变。
二、工作机制与专业流程
1.建立专门团队:由熟悉物业法律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建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审判团队,提高物业案件审理效率。
2.强化诉前引导:对前来立案的物业纠纷,除法律规定不得调解或明显不适宜调解外,加大引导诉前调解程序力度,向当事人送达《诉前调解建议书》及《调解风险告知书》,充分释明其权利和义务。
3.特邀人民调解员:吸纳退休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专业人士组建“诉前解纷调解员团队”。
4.深化“智慧法院”技术应用: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开展在线咨询、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为当事人提供“指尖上”的纠纷解决服务。推广使用电子送达等便民措施。
三、组织保障
1.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办理物业纠纷案件审判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提升其法律素养、调解技能和专业水平。
2.落实经费保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落实调解员补贴、平台建设维护等经费,确保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3.强化考核激励:将物业纠纷诉前调解率、成功率等指标纳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绩效考核,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四、加强普法宣传
推行“示范裁判+批量化解模式”,对调解成功案件及时生成调解书,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利用公众号新媒体等方式,宣传多元化解的优势和成效,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组织法官、调解员不定时进入社区进行物业法律法规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提升业主和物业企业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