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绿 共守芳华——伊美区人民法院开展司法保护令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09 15:42:03


   兴安杜鹃(又名达子香)是伊春市市花,作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是小兴安岭生态系统的关键一环。针对乱采滥挖、私收乱购等破坏行为,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司法保护令,明确禁止非法采集、采伐、毁坏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其制品等行为,违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司法保护令落地见效,伊美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先后前往兴安国家森林公园、升辉早市、伊春市公路客运总站等群众聚集、流动性强的重点场所开展宣传工作。在公园入口、早市显眼位置及客运站公告栏,干警们逐一粘贴印制好的保护令,确保宣传覆盖面。
   张贴过程中,干警们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了司法保护令的核心内容,引导群众树立“保护野生植物,人人有责”的理念,自觉抵制非法采挖、买卖行为,主动参与到生态保护中来。
   下一步,伊美区法院将持续深化生态司法保护职能,创新宣传形式,扩大覆盖面,常态化开展生态普法。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保护格局,以司法力量护航辖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让兴安杜鹃在法治的守护下年年绽放、岁岁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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