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区法院能动司法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5-06-29 11:26:48


交通事故案件能否调解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保险公司是否配合。为此,我院畅通与各大保险公司之间的沟通渠道,建立双向联系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承办人员的联络方式和变动情况,通过沟通磨合,彼此建立互信,各保险公司一般都指派专人参与调解,有效促成保险公司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最大限度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一些当事人担心诉讼成本太大、官司冗长、赔偿义务人迟迟不肯支付赔偿款,对调解存有顾虑,保险公司代理人限于保险合同的约定,往往压低赔偿额度,对赔偿依据认真计较,并主张分项赔偿,这都会影响调解的效果。法官常用换位思考法,确立“以心换心、将心比心”的调解心理,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出发,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地进行调解,主动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和顾虑,按自愿合法原则为其设计调解方案和执行调解方案的保障措施,牢牢掌握调解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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