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司法警察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12月19日,伊春区法院按照伊中法政[2015]22号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方案要求,成立了司法警察执法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由常务副院长张永志担任考务组组长,政工科具体负责,在六楼视频会议室组织全院司法警察就相关执法细则等理论知识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全程做到了录音录像,无违纪行为发生。
此次考试的目的旨在通过考试,促使全体司法警察再次加强对理论知识的学习与掌握,使他们重点领会司法警察在职责职权、突发事件处置、安全检查、警务保障、执行强制措施等方面的要求。同时,通过考试促使司法警察进行自我对照检查,查找过去在执法过程中的缺陷,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立足本职岗位,严格按法依规行使职责,确保司法警务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