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区法院注重调解工作 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16-02-26 08:25:20


    伊春区法院审判工作中特别注重加强调解,将调解贯穿到诉讼的全过程,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为目的,采取各种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的诉求,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分清责任与自愿调解相结合,查明事实和分清是非,是法院调解的基础,法官要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清争议的是非曲直,明确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责任,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调解的前提下,达成协议,让当事人心悦诚服地自觉履行;二是政策、法律宣传与亲情教育相结合,通过对当事人宣传讲解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利用乡情、友情感化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多次调解使当事人明白什么是法律禁止的和不应当做的,什么是合法的和应受法律保护的,以案讲法,从而既提高当事人法制观念意识,又起到了预防、减少纠纷化解矛盾的目的。

    通过上述措施,我院自2016年1月1日起,结案87件,调撤51件,调撤率58.6%,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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