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区法院组织全院干警签订《国家公职人员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6-10-25 14:22:46
按照区纪委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干警廉洁从政行为,10月21日,伊春区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在六楼会议室召开大会,签订《国家公职人员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承诺书》。“四个一律”规定:一律不许插手企业的招投标行为;一律不许插手企业的工程建设过程;一律不许插手企业的采购行为;一律不许插手非公有企业对企业各类合作者的自由选择。
会议结束后,干警们表示通过承诺书的签订更进一步明确了纪律要求,有利于干警更好的接受监督,更有利于干警明确自身职责,今后会严格按照承诺书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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