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区人民法院在开展涉民生专项活动的同时,集中时间开展执行行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自2016年12月12日开始,到2017年2月11日结束,着重执行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即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八类案件。尤其是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我院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省法院执行局《关于切实加强涉民生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要求,就上述涉民生案件,迅速采取措施,依法限期执结。为使有执行条件的涉民生案件全部执结,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我院专门制定了活动方案。其间,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等民生类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安排执行。
执行中,我院充分发挥信息化查控手段的作用,集中对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有财产案件应执尽执。我院充分运用罚款、拘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同时我院将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舆论声势,跟踪报道典型案例,及时披露失信执行人名单,通过电视、报刊、广播、微博、微信等媒体扩大宣传。这样既可以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威慑,又可以积极宣传法院加强执行、保障民生的实际成果,全方位展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