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队伍建设,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按照区委、区人大的要求,我院开展“规范法官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教育活动。按照司法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规范司法行为为主要内容,以集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整改核心,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严密司法规范,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通过专项整改活动,实现:1、重审改判率明显下降,息诉服判率明显提高,缠诉上访案件明显减少,无新的超审限、超执行期限、超期羁押案件发生,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2、执行权运行机制得到全面落实,执行活动和查封、扣押、评估拍卖等执行措施得到规范,执行收费管理和执行款物管理得到加强,执行乱问题得到有效治理。3、新访和重访明显减少,涉诉上访案件结案率和息诉罢访的比例明显提高,涉诉上访问题得到有效遏制。4、司法能力明显增强,司法水平明显提高。5、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无新的构成纪律处分以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发生。6、司法作风、司法形象明显改变,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各界对我院工作和法官队伍的满意程度有较大提高。
我院在专项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立足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制定更加具体全面的实施方案,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推行司法规范化建设,把审判和执行工作纳入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