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区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以提高案件质量为基准,实行阳光审判,实行便民服务;以强化调解为抓手,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以延伸审判职能为方法,实施扶贫解困工程,推进人性司法;以创新干警监管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曹岩院长针对创新管理的手段和方法欠缺,做群众工作的司法水平欠佳,舆情应对机制欠规范的问题,决定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强化诉调对接,联动化解纠纷,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切实规范诉前调解、判后答疑和法律释明工作。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于不宜通过司法渠道解决的纠纷,提请政法委,督促有关部门就地解决。把“诉调对接”工作落到实处,把纠纷化解在诉前。规范诉调对接的运作程序,做到立案分流。对当事人执意要求受理的案件,受案后,均应按照“繁简分流”原则,先行调解或速裁,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对于涉及面广、突发性强、矛盾易激化的纠纷,在立案前可先转入人民调解室,由诉前调解合议庭会同调解员进行庭前调解,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
二是积极开展司法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充分挖掘普法宣传教育的优势,不断完善司法宣传机制,创设“三定期”宣传载体,一是定期组织群众旁听庭审,定期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亲属、普通群众等前来旁听,让群众在庭审中亲耳倾听违法人员的忏悔和法官对纠纷的处理过程;二是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在巡回办案中,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向现场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普法教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定期进行媒体宣传。为让更多的群众接受法制宣传教育,除了对一些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通过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外,选取一些群众比较关注的案件在电视台黄金时段定期播出,积极宣传典型普法案例和法院新举措、新亮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会抓住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构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载体,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突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完善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充分利用能动司法、司法调研、司法建议等工作方式帮助有关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从源头上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为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公平正义继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